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

2008-11-29 (Sat) "司法"特別郵票


"司法"特別郵票,係2008年最後的一輯郵票,而下個月又係一年一度寄聖誕咭既大日子,每年我都盡力搜羅一款特別d同靚d既郵票用黎寄聖誕咭比朋友,尤其喜愛卡通郵票,但可惜今年買唔到呀!


見呢款"司法"特別郵票係2008年最後一輯郵票,公義女像亦唔太差,就買左喇!其實星期四公開發售架啦,但我星期四晚先知,尋日又買唔到,今朝起身係咁打電話問郵局,好在check到有,亦有朋友幫手去幫咋!"出外靠朋友" 呢句說話,又再一次體驗到,真係唔該晒!


一套4枚未蓋銷郵票。


簡介:


司法機構是香港社會的基石。其使命是維持司法制度的獨立及至高的專業水平,以維護法治、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,及取得中港和國際人士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。


香港郵政發行一套四枚郵票,每枚郵票均展示我們熟識的司法象徵:


$1.4 郵票 – 公義之像乃希臘女神特彌斯的雕像。女神一手持劍,一手持天平。天平代表維護公正,不偏不倚;寶劍則象徵決定者擁有的權力。女神蒙上雙眼,代表公義不為任何事情所動搖。公義之像矗立於舊最高法院(此建築物自一九八五年起用作立法會大樓)。


$2.40 郵票 – 終審法院終審法院是香港的最終上訴法院,於1997年7月1日根據《基本法》成立。終審法院負責聆訊源自高等法院民事或刑事案件的上訴,並可以維持、推翻或改變下級法院的決定。終審法院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掌領,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亦在終審法院的聆訊中擔任庭長。終審法院前身為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,曾先後用作教育署總部、維多利亞地方法院、最高法院和政府新聞處。終審法院為香港法定古蹟之一。


$3郵票 – 法官服飾法官的服飾,包括長袍和假髮,是為了彰顯司法程序的尊嚴和公正而設。法官服飾的設計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之後維持不變。至於1997年7月1日才成立的終審法院,法官服飾則是新設計的。在很多人心目中,法官服飾不變,是普通法在香港延續的鮮明標誌。郵票上可見不同法院的法官服飾:(由左至右順序為)終審法院、裁判法院、區域法院(刑事案件)和高等法院原訟法庭(刑事案件)。


$5 郵票 –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之權杖權杖象徵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職權,也象徵著司法機構獨立、維護法治的制度。1997年7月起,權杖頂端的徽記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徽,取代了原來的皇冠。在每年1月份,司法機構均舉行法律年度開典禮,加強公對法治和司法工作的關注。在典禮中,權杖由走在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前面的權杖員握舉。



我買了兩頁$1.4版票,同幾個$3寄比外國朋友!






今年成日唔記得上網check住幾時有新郵票出,所以miss左好多,好似都係今年出的水母郵票、摺紙郵票同熊貓郵票,我都好鐘意架,可惜當知道時已太遲,真失策!


 



現時手上我只得"司法"特別郵票同奧運馬術紀念郵票咋,如果有d朋友想特別要求,可同我講聲,咁我就會用返您想既郵票寄聖誕咭比您架啦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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